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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李國民深夜騎馬穿行於上海鬧市,一名穿吊帶衫、高筒靴的女子“火了”。9月11日晚上11點多,陸續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布消息和視頻,稱看到一名女子在上海東西向主幹道延安西路上騎馬。此舉引發廣泛關注,很多網友發聲譴責,認為女子的行為影響了交通安全,該罰;也有人開玩笑說,“馬路馬路,當年就是給馬走的呀!不必少見多怪”。12日,上海黃浦公安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已依法對騎馬女子胡某作出行政警告的處罰。筆者注意到,警方處罰胡某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而非此前網友屢屢提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從警方的通報看,處罰的事實依據,主要有二:其一,胡某違法騎行的動機,是為博取他人關注;其二,胡某在騎行過程中影響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並造成多名路人圍觀拍攝,擾亂了公共場所正常秩序。把馬路當秀場,擾亂公共秩序,因此受到警告處罰,並無不當。但是,仍有一個廣大網友普遍關心的問題沒有得到回應:假如不是出於吸引眼球的目的,也沒有導致公共秩序的混亂,單純的在公路上騎馬的行為,是否具有可罰性?換句話說,公路上到底可不可以騎馬?這個問題的答案,隻能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去尋找。遺憾的是,該法對此全無涉及。有人說,法無禁止即可為,既然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那騎馬上路就沒有障礙。但問題顯然沒有這麽簡單。馬的交通法律屬性首先就要打個問號。在古代,馬無疑是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但在現代,它是否仍屬於交通工具的一種,已經存在疑問。這個疑問,直接導致騎馬上路算是什麽行為具有模糊性。行為性質難以判斷,需要遵守何種規則也因此很難說清。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之分,其中,非機動車被定義為“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請注意,這裏並沒有像機動車的定義那般強調必須是“輪式車輛”,而僅是限定為“交通工具”。那麽,如果馬仍然可以視為交通工具的話,是不是就可認定它屬於非機動車的一種?該法第60條還專門針對非機動車中的畜力車上路通行設定了規則: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係牲畜。畜力車與馬,一個是“車”,一個是“畜”,二者不能等同;但即便如此,它們之間仍有諸多共通之處,那麽,騎馬上路,是否可以參照畜力車的道路通行規則?當然,這些都隻是推演,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尚待明確。事實上,騎馬上路並不罕見,騎馬上路引發交通事故的新聞也屢屢見諸報端。法律規定的盲點,給執法、司法、守法都帶來難題。希望有關部門重視這個問題,盡早通過修法、出台法律解釋或司法解釋等方式,把這個並不複雜的問題加以明確,明白告訴公眾:公路上到底可不可以騎馬?如果可以,需要遵守哪些規則?關曉彤被曝多個“罪名”要坐牢,工作人員辟謠:太離譜了,已取證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7月15號,關曉彤上熱搜了,還是火爆狀態,這個熱搜爆的讓大家有點摸不著頭腦,不少網友表示一臉懵圈地點進來,又一臉蒙圈地出去。關曉彤之所以上熱搜,跟最近的傳聞有關,在5月份,有網友匿名爆料關曉彤,網友自己匿名,但是對關曉彤卻指名道姓,稱關曉彤要進去,罪名不止一個。近日,又有匿名網友暗指關曉彤偷稅漏稅、敲詐勒索等,還表示她跟鹿晗也早已經分手了,這爆料內容一點證據也沒有,全是張口就來。針對網絡上的傳聞,娛樂媒體求證了關曉彤的工作人員,對方辟謠,怒斥爆料者造謠沒底線,太離譜了,已經取證準備走法律程序。話說這些爆料每一條都很離譜,先拋開別的不說,關曉彤跟鹿晗分手這一說法就很假了。鹿晗關曉彤在一起五年,小情侶倆不僅沒有缺席彼此的生日祝福,也越來越高調了,先前鹿晗高調曬出在女友家拍的照片,足以證明兩人感情很穩定,再說了,前不久八卦媒體還拍到鹿晗關曉彤跟好友聚餐喝酒,感情好得很。爆料者空口無憑的造謠實在不能姑息,從關曉彤一方的辟謠速度來看,對這件事很重視了。關曉彤目前在劇組拍戲,幾個小時前還曬出在劇組吃的午餐,是媽媽給她做的愛心午餐,關曉彤狀態非常好,可見不受謠言影響,正常拍戲、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從關曉彤正常拍戲的狀態也足以證明那些爆料很假了,希望謠言止於智者,關曉彤能順利維護自己的權益。【注:本文為作者原創,歡迎轉發文章,訂閱關注,未經授權,轉載必究!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涉及版權請聯係刪除】其實,比戀人甜蜜比夫妻還好的感情,往往是這個樣子的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我是山哥,多年專注情感專欄寫作,聊情感人生,寫生活感悟,感謝關注。#山哥情感觀點係列#(山哥聊情感,圖片來自網絡)|文/龐鳳山01人世間,有一種感情,不是戀人,也不是夫妻,卻比戀人還要甜蜜,比夫妻還要幸福,這樣的感情你經曆過嗎?對此,有人可能會很不屑的說,你說的那種感情不就是見不得光的什麽情人嗎?這樣的感情也配拿出來說?其實,不是這樣的,人的感情往往是很複雜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麽簡單,異性之間的相處,有時是很微妙的一種情感。即便是情人關係,情人和情人之間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在一起,消費的是感情;而有的人在一起,消費的是欲望。有的人在一起,消費的是物質;而有的人在一起,消費的是靈魂。實際上,無論是哪種異性關係,最重要的是,兩個人在一起,要相互坦誠,要敢於直麵自己真實的內心,不虛偽,不造作,不陰暗。異性之間的感情,確實需要把握好一個尺度,無論彼此有多欣賞,相互有多愛慕,不能逾越自己最起碼的底線。尤其是在自己已經有了家庭,有了婚姻,有了兒女之後,就不要輕易去消費婚外的感情了,畢竟,這樣的感情有違倫理,也很危險。就像民國大才子徐誌摩和林徽因之間,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相處的那段時光,之所以會成為一段佳話,自然是因為這份感情非常美好、快樂與浪漫。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有著共同的語言,有著共同的愛好,有著說不完的話,郎才女貌、惺惺相惜、兩情相悅。相信,起初彼此在交往時,是友情,是知己,也是紅顏,此時的感情一定是非常非常美好的,是勝過戀人、好過夫妻的。02然而,任何一種感情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總會伴隨著時光的沉澱而發酵,甚至陷入某種無法自拔的境地。這個時候,當一份美好的感情最終想要獲得一個結果時,也就是這份美好的感情開始暗淡的時刻。因為,真正讓人感到特別美好和向往的感情,往往是這個樣子的,是隻問過程而不問結果的。對於這一點,林徽因她做到了,而徐誌摩卻沒有做到,林徽因享受這份感情的美好,但也止於這份美好。可徐誌摩為了這份美好的感情,為了林徽因,簡直到了欲罷不能的地步,他為了追求她,不惜選擇了放棄婚姻,選擇了拋妻棄子。正是因為這樣一個舉動,徹底嚇跑了林徽因,也嚇退了他們之間原本非常美好的感情。所以,比戀人甜蜜比夫妻幸福的感情,並不是我們普通人想象的那種情人的樣子,而往往是介於友情和情人之間的那份情愫,兩個人在一起有欣喜,有吸引,有共鳴,有欣賞,在感情上相互看破而不說破,相互喜歡而不越界,相互愛慕而保持距離。這是很難拿捏的一種狀態,也是人生最為美好的狀態,更是人世間非常難得的一份情感,以及非常不好把握的奇妙的異性關係。由此,比戀人甜蜜比夫妻還好的感情,就是這個樣子的,既不會敬而遠之,又不可過猶不及。03對於這樣一份感情,不是每個人都能遇見,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把控,山哥覺得,也隻有像林徽因這個集才女與美女於一身的智慧女子才能做得到。不得不說,林徽因對徐誌摩的感情是很真摯的,也是很深厚的,隻是她對徐誌摩的愛充滿了理性,有意識的予以了控製。所以,她才能讓自己做到既能夠享受和大才子在一起的那份美好的風花雪月,也能夠隨時讓自己在感情的漩渦裏及時抽身和止損。說到底,林徽因和徐誌摩的感情是幹淨的,是單純的,也是美好的,她們彼此雖然也曾心有所屬,也曾心驚肉跳,但是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在感情與理性之間,林徽因很好的把握住了節奏,並且在彼此的關係上做到了足夠的清醒,從而有堅持,有底線,有原則。這就是一個女性的睿智與聰明,絕不允許自己在感情上徹底淪陷自己,該有的分寸一定要有,該有的底線一定要堅持。為此,當徐誌摩在這份感情裏越陷越深,直到選擇義無反顧的時候,林徽因卻選擇了果斷的退出和決絕的轉身。有些感情就是這樣,當舍則舍,當斷則斷,不然必受其亂。事實上,林徽因的骨子裏也是一個多情的女子,也是一個感性的女人,她在感情裏的冷靜源於她的睿智與清醒。她在自己單身時,仰慕過有家的徐誌摩,而在自己有家後,又愛上過單身的金嶽霖。也曾為了這樣一份在別人看來很荒唐的愛不知如何取舍。林徽因的可愛在於,她即便是愛上了不該愛的人,也不會選擇偷偷摸摸,而是選擇光明正大的去追問一個答案與結果。她敢於把心底的感情鋪展在陽光下,然後尋求一個正確的答案,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樣隱藏在內心成為一個秘密,甚至秘密的偷偷摸摸的去付諸行動。所以,我們才會羨慕林徽因,羨慕她可以享有人世間那份比戀人甜蜜比夫妻還好的感情,而這樣的感情,往往就是這個樣子的,隻有那些內心幹淨的人、純粹的人且富有智慧的人才配擁有。-END-作者簡介:山哥,一個有溫度、有態度的情感專欄作者,希望以走心的文字,溫暖與陪伴每一個孤獨的心靈!分手的“六月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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